搬家还需要办出门证? 物业公司“私人订制”的规矩遭质疑
搬家还需要办出门证? 物业公司“私人订制”的规矩遭质疑
公司要搬家,连续两次搬家公司在楼下等待却无奈被遣走;公司的物品被放在大厦一楼的大厅开放式堆放,公司被物业告知这些财物不能搬走。4月16日,青山区一大厦的办公租户杨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由于房东与物业之间的交费事宜没有理清,物业便阻止我们租户搬家,还将公司的物品扣留在该大厦的一楼大厅堆放,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希望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搬家遭遇物业阻挠
当日,记者来到该大厦,杨先生指着大厅里的一个角落堆放的物品告诉记者:“这些公司的物品已经堆放在这里一个多星期了,我们无法搬走,贵重的摄像机、钢琴等则被物业公司的放在一楼大厅的物业办公室,多次与物业协商,但都没有结果。”16日上午,杨先生与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员被告知,可以搬走这些物品了,因为房东把物业费都交清了。对此杨先生感到非常愤怒,从来没有遇到物业强行扣留公司财物的情况,自己的公司与物业没有直接的合同、经济等关系,但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强行规定约束。
杨先生向记者介绍,一年前自己的公司与该大厦的住户黄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将11楼的800平米办公区域租了下来,已经支付了3年的物业费以及房租。今年4月初,房东黄先生因个人原因,表示该办公区域已经不能再租给杨先生,房东与租户双方达成协议,租户杨先生4月初将搬离该大厦。
就在杨先生与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搬家时,该大厦的物业公司出面要求杨先生的公司要承担第一季度的物业费并需要缴清电费。“我们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就明确了物业费用的缴纳方式,我们将物业费全部给到了房东的手中,因此我们与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我们搬家的时候也告诉了物业公司房东会前来缴纳物业费。”杨先生表示电费当时已经缴清,但物业公司却表示物业费缴纳完毕才能搬运公司的物品出门。
杨先生所在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8日公司雇的搬家公司没能搬走物品,10日再次前来搬,物业仍然阻拦不让搬,并且将公司的物品都放在了大厅,当天因为物业停水断电,公司还没来得及搬走的观赏鱼都死了。”杨先生在此期间与房东黄先生联系,对方表示在外地出差,听到这种情况房东立即打电话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并说明情况,表示回去就缴纳物业费,先让租户搬离该大厦,但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在房东缴纳完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还曾向杨先生的公司索要物品保管费。
物业暂扣物品自称无奈之举
对于租户杨先生的遭遇,记者来到该大厦的物业办公室了解,物业经理张女士向记者介绍了此事的情况。“我们实属无奈才贴出了通知,要求该大厦的租户搬离前缴清物业费和电费,物业出具出门证才能将办公家具或者物品搬离大厦。3月底贴出的通知,大厦里的租户和业主都知道此事。”张经理说,物业公司从今年1月接手该大厦运营至今,遇到一些商户搬离大厦没有交物业费和电费的情况,有的租户没有打招呼搬离甚至连夜乘坐电梯进入地下车库搬家,就为了逃避缴纳物业费和电费,见不到房东也无法联系上租户,物业不能放任如此方式搬离大厦,造成公司的损失。
张经理表示为了防止租户或者商户出现逃避交费的行为,物业方自己制定了相关措施,要求搬离大厦前缴清费用并搬离出门证。“毕竟公司要运转,全大厦265家商户,只能这样管理。”张经理坦言。采访中,张经理说当时坚持没有让租户搬离大厦,是因为他的房东一直没有将一季度物业费近7000元钱交上,房东出差在外地,但他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缴纳,而隔了几天后房东在租户搬家不成的压力下才交了费用。
对于杨先生的公司一星期前不能搬离大厦,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让该公司将物品放在大厅只是善意的代为保管,办理出门证就能将物品搬走,而不是强行扣留。而杨先生的公司质疑物业索要保管费一事,张经理说:“这只是玩笑话,不是索要保管费。我们已经通知了租户可以将物品搬走,我们还很精心地保管和维护了他们公司的物品。”
记者离开前,看到了大厦物业公司3月29日张贴的通知:“全体商户,凡是要搬离大厦的商户,请提前两天到物业财务部缴清电费、物业费,持缴费票据到一楼物业办公室开具出门证方可将办公家具等物品搬出大厦。若给您带来不便还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物业公司不能自己制定相关规定、条例
针对大厦物业自己制定措施方案,要求租户或者商户缴纳费用的行为,记者咨询了青山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大厦进行管理,要用合法的手段来经营和服务,不允许自己制定相关规定、条例。该物业公司自己张贴通知让住户遵守其自己制定的条例是不对的,房东收取了租户的物业费用,因此这是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与租户无关,私自制定内部的条例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他们将租户的物品暂扣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租户可以报警并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起诉。物业公司收不上物业费可以起诉租户或者商户、业主,但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收费用是不可取的,无论哪一方都需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目前,杨先生的公司物品虽然可以搬离大厦,但对于物业公司的行为他表示难以接受,希望物业公司能够道歉并意识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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