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时间已到搬家公司没来爽约给乔迁之喜添堵
约定时间已到搬家公司没来 爽约给乔迁之喜添堵
家住天津市红桥区瑞景花园的单先生准备在元旦休息时搬进新家。在搬家前两天,单先生通过小区墙上的一则搬家公司的广告找到了附近的一家搬家公司,在电话中约好昨天早上9:00准备在楼下碰面。
“8:55左右,我给搬家公司打去电话,对方告诉我马上就到。我们在屋里足足等了20多分钟,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搬家公司的车。”着急的单先生再次拨打搬家公司的电话,没想到对方说,他们的车坏在半路上,需要修好车才能去,如果单先生等不及的话,可以另外再找。
单先生的家人和朋友几次与搬家公司交涉,但是最终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单先生又临时找了另外一家搬家公司,总算赶在天黑之前将家搬了,不过却生了一肚子的气。
该搬家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与客户之间都是电话谈好时间和价钱,进行口头约定,没有签合同。像昨天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向客户道歉。”这位工作人员说,一般约定搬家时间没有完全准时的,这一天要跑好几趟活,只要有一个晚点,接下来的肯定受影响。“再说,这次是我们失约,以前我们也曾遇到过客户临时改变想法,取消搬家计划的事情,我们也只能认倒霉。”
在得到搬家公司的解释后,单先生表示很无奈。他认为,为什么搬家行业就不能像其他行业一样制定一个行业内的自律公约呢?
搬家业急需行业自律公约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都曾经与搬家公司发生纠纷。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已经成立搬配会或是行业协会,各城市的搬家业自律公约或是行业规范随着协会的成立也相继出台。但是据记者从几家搬家公司处了解的情况来看,天津目前还没有搬家业行业协会,相关的行业规范也没有出台。本市一家大型搬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现在与客户的约定大多数都是电话预订,价钱也是口头协商,根本不会签什么合同之类的。一旦与客户之间发生纠纷,搬家公司本身也很难保证员工或是公司的权益,纠纷难以和平解决,对于公司自身的形象和信用也会产生影响。行业协会的成立、自律公约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保证客户的权益,同时也能够保证搬家公司的利益,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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